答: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因公司设立纠纷引发的诉讼在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公司设立纠纷是债权人请求公司或发起人承担债务的纠纷,应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行使。
版权所有:江苏法仕德法律咨询网 苏ICP备19004161号-1
技术支持:易动力网络